維修電腦未索要記錄更換主板遭廠家拒絕
購買貴重家電返修后,消費者未按要求正常填寫維修記錄,導致更換主板遭到廠家拒絕。煙臺市民陳先生因此吃虧。 09年12月22日,陳先生在煙臺市芝罘區(qū)某家電商場花費6999元購買某國內著名品牌電腦一臺,2010年3月電腦主板出現問題,陳先生隨即撥打家電商場的售后電話,不久維修人員依約上門,經過檢查,維修人員告訴陳先生電腦主板出現問題需要維修,并將電腦帶走,并開具了維修單據,不久通知陳先生電腦維修好了。陳先生取回來不久,電腦再次出現相似的問題,維修人員再次登門,經過現場維修,電腦再次維修好,但此次維修陳先生并未索要維修記錄。 2010年4月,電腦再次出現問題,陳先生就有些惱怒,維修人再次登門,經過維修電腦又恢復了正常,這次陳先生在維修完畢后索要維修單據,維修人員以未帶為由,經過一番解釋,陳先生只好作罷。 5月初,電腦再次出現問題,經過檢查要再次維修主板,陳先生要求更換電腦主板,遭到維修人員的拒絕,理由是只有一次主板維修記錄,達不到更換的條件。陳先生投訴到消協,工作人員經過與維修售后溝通,陳先生只有一份維修記錄,而《消法》中明確規(guī)定,在保修期內經商家或廠家維修三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的,消費者可以要求退化、換貨。但陳某沒有要求商家填寫三次維修記錄,因此無法按照三包協議給予更換主板。 芝罘消協人員經過調解但售后也無能為力,無法給消費者更換主板,只能給予維修。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,維護自己的消費權益一定要注意索要保存維修記錄,而不能憑感情辦事,一旦出現問題自己的權益將得不到保障。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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